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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放弃继承权公证的人之后又变成遗嘱继承人,能否享有100%继承权?
先有放弃继承权公证的人之后又变成遗嘱继承人,能否享有100%继承权? 如果房产证上是家公的名字,现家公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为3人:家婆、大儿子、小儿子。现大儿子和小儿子都将自己的继承权放弃转给家婆一人并去公证处做了公证。家婆变为了100%继承人。且家公家婆一直由小儿子独自承担着赡养费用,大儿子未负担一分钱的义务,且家婆今后的所有赡养都由小儿子承担。请问如果家婆做份遗嘱公证,将房产全部给小儿子,但小儿子做过放弃继承的公证,还能否继承家婆的遗嘱,能否享有这个房子的100%继承权!如果小儿子不能继承是不是家婆立遗嘱公证时继承人写为小儿子的孩子好些?请各位律师给予详细答复!谢谢!
2013-07-23 15:50 dym808……(广东-惠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7-23 15:55
小儿子可以继承
2 宋鑫律师  2013-07-23 15:55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
3 110网律师  2013-07-23 16:10
遗嘱公证给小儿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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