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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写明夫妻双方婚前购房,是否一定会被视为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书中写明夫妻双方婚前购房,是否一定会被视为共同财产? 我在婚前与人签订的购房协议,房款现场付清,我丈夫并未参与。房产证婚后办下来,为我个人所有。两年前我们夫妻不和,我单方面留下离婚协议书离家出走,协议书中写明双方婚前购买房屋,过户在女方名下,交由男方居住,不得随意出卖。今年过年回家我把房子卖了,我丈夫去法院起诉我,说我私自处理共同财产,要求补偿,我该如何应对
2013-07-22 20:21 scm197……(湖北-襄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7月22日 21时49分
你好!首先,在夫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理由,夫妻财产是不予分割的。其次,如果你丈夫提起的是离婚之诉,要求分割财产,也不用担心,只要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你婚前购买的,房产证上又是你一人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即使解除婚姻关系,该房产也因是你的个人财产而不予分割的。以上建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顺利。
2 110网律师  2013-07-22 20:46
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3 陈晓云律师  2013-07-22 20:47
是你婚前个人财产,你有权处置
4 武昌陈哲律师  2013-07-22 21:21
为你个人财产可以随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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