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只给6个月抚恤金合理吗? 我的姥爷是参加抗美援朝的老军人,58年复员后在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粮库上班,85年退休。前些天老人去世后其所在单位只给了6个月的抚恤金。我姥姥今年72岁了,身体不好,常年吃药,农业户口,单位说没有她的遗属费。请问其单位的做法合法吗?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2010-08-17 00:10 sunli9……(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水全律师 2010-08-17 06:21
您好,按照国家优抚政策规定,在乡老复员军人、5-10级残疾军人去世后,遗属不享受优抚待遇,如生活困难,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城乡低保。
在乡复员军人病故后,其定补金从病故后第二个月停发。另外,由其定补关系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给其遗属增发6个月的定补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在乡复员军人病故后,其定补金从病故后第二个月停发。另外,由其定补关系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给其遗属增发6个月的定补金作为丧葬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