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追尾 我在成灌高速,刚上高速20分钟左右,在行车道正常行驶,突然感觉头晕接着人完全迷糊,撞上停在应急车道上一辆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灯的小车,造成被撞车辆司机当场死亡和副驾驶一2岁小孩受伤,郫县交警大队定我全责,请问对此判法是否合理,并且交警大队在事发后35天才给出事故认定书。
2013-07-22 15:15 yanbin……(四川-成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3-07-22 15:42
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服,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 宋鑫律师 2013-07-22 15:16
你好,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3 何青超律师 2013-07-22 15:22
你好,要在收到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过期,只能在法庭上辩论了。
4 李小利律师 2013-07-22 15:43
你好,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5 110网律师 2013-07-22 23:57
你好,造成对方死亡的大型交通事故,一个月出认定书是可以的。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6 喻远军律师 2013-07-23 06:26
应当依据责任认定进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