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我在某单位工作五年,2007年签过合同,2008年签过合同,但是我手头这份都已经没有了,2009年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都是当年9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请问,2009年这一年是不是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吗?学校要是不提供08年的劳动合同怎么办
2010-08-16 21:45 jungan……(浙江-金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6 21:56
是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有一事不明:这关学校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