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立案的时候遇到了很多问题,诸如不给立案,要求对方给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对方也不给开; 我在立案的时候遇到了很多问题,诸如不给立案,要求对方给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对方也不给开;而对于一些案子是否受理,也有不同的意见,比如,我要求被告履行合同,双方就是一个合同关系,可立案的人却说,他搞不清楚案子性质,要请示立案庭领导才可决定。其实,通过几次立案的经历,我已经对立案的人有所了解,我察觉,他就是有点故意刁难!还有,诉讼费的收取也存在很大的争议,明明是不涉及财产的合同确权或者是家庭赡养老人的道德、公德、公序良俗方面的争议,却也要按照财产的标的额来收取,可是,根本就不存在财产,何来标的额?!以上诸多现象,应该通过什么渠道来诉求,来求得最后结果的裁定?
2013-07-22 12:31 英语世界(北京-朝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7-22 12:46
您好,如果对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 赵江涛律师 2013-07-22 13:34
向上级法院反映
3 孙新律师 2013-07-22 13:34
投诉方式解决
4 赵亮律师 2013-07-22 13:49
你再去立案庭,拿着完整的立案材料,另外带一朋友帮你录像,法院不给你立案你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否则说明原因,全程录像,相信很快你就会得到合理说法
5 孙新律师 2013-07-22 14:01
如果对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6 怀向阳律师 2013-07-22 21:21
您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也可以到检察院投诉。
7 徐卫东律师 2013-07-23 23:10
可以向法院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检察院投诉。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要是实在得不到解决的,借助媒体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