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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家的房子是3.16号签订的买卖合同。5.31号交房。
3.3号上家收了房客的租房押金,但是没有签租赁合同,到了4.2号,上家和房客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上家说交房以后我们开始收房租,上家说他把6月份的房租给我们,但是上家并没有把6月份的房租退给我们,现在上家也联系不上了。我们目前收了7、8、9三个月的房租。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不可以把房客赶走?虽然房客3.3号交了押金,但是租房合同是4.2号签订的,我们我房客赶走的话,是不是我们违约了?
2013-07-22 09:19 xiangl……(上海-杨浦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7月22日 10时03分
你好!买卖不破租赁,只要上家在房屋过户前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且你们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无相关约定,则租赁合同有效,且你们收取了7、8、9月的房租,也表示你们认可了该租赁合同。现在你们只能向上家追讨6月份的租金。
2 张付杰律师  2013-07-22 09:22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3 翟方进律师  2013-07-22 09:24
按照协议处理。
4 周可会律师  2013-07-22 09:30
按照法律规定,在房屋买卖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属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范围。根据你说的情况,应该是需要遵守租赁合同的,且你已经履行了。
5 110网律师  2013-07-22 09:36
你们需要继续履行合同
6 110网律师  2013-07-22 09:38
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7 孙新律师  2013-07-22 09:42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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