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摩托车撞人了,把人右腿筋撞断了,现无力再付医药费 我朋友酒后驾驶摩托车顺行撞伤一位骑电动车的人(无牌、无照),致人右腿筋完全断裂,需要医药费50000元,现在没有能力付全部医药费,只垫付5000元,如果伤者起诉会受到什么法律责任?谢谢
2010-08-16 17:32 清空(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16 17:40
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来确定的。
2 孙新律师 2010-08-24 19:02
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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