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拆从建问题 这样的,我们老家的房子已经有6年没有住了,现在当地政府开旅发大会,说是危房,影响形象,一就是要拆除房子建水泥地,后期我们回去建房子,政府不为难,可以再重建,二嘛,就是在房子临路的两面建广告牌,但是我们以后就不能再翻新建房子,因为那个房子没有房产证。请问,政府这样的做法合法吗,现在就两个选择,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3-07-21 15:01 fuqion……(贵州-六盘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07-22 12:02
您好!
应当给与补偿。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来维权。
应当给与补偿。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来维权。
2 王来江律师 2013-07-21 15:04
不让建房应给补偿。
3 唐羽生律师 2013-08-03 16:06
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