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 你好,哥哥结婚三个月,婚前给女方三万,女方什么也没有做没有开销一分,一切男方全包,女方把三万存入自己爹地名下存期二年。现在俩人要离婚。请问这钱是否可以归还,受法律保护吗,还有三金,所有男方买的东西会怎么解决
2010-08-16 17:16 天天求知(河南-平顶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马跃律师 2010-08-16 17:32
1、要看是否有结婚登记?
2、是否共同生活?
3、是否有证据证明给付的事实?
如需帮助可电话或当面咨询。
2、是否共同生活?
3、是否有证据证明给付的事实?
如需帮助可电话或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