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的老人被年青人打伤住院 2010年7月21日正在东关延河小区物业上班时的周**(67岁),在收取外车停放小区的费用时,小区住户高*母亲与上班时的周**发生争吵,高*9(30多岁,延安征稽所干部)上前就在老人周**的头部猛打并双手抓住头发猛摔在地,当时有人拦挡但没拦住,打完后准备走,邻居打了110,老人身受重伤住了院,至今没人过问此事。 请教律师 67岁的老人被年青人打伤,我国不是有老年保护法吗,应怎么解决和处理这欧打老年人事件。
2010-08-16 16:44 SBu6255(陕西-延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平律师 2010-08-16 17:00
老人在物业上班中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建议报案,由公安机关处理,对老人的伤情做出鉴定,如果达到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行凶打人者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达不到轻伤,则是民事案,依法应赔偿伤者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