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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在外经营与原公司相同业务可以吗
股东在外经营与原公司相同业务可以吗 甲创办A公司,03年起经营一个不错项目,因个人能力原因及发展需要,08年起甲与乙、丙、丁(甲40%,乙30%,丙20,丁10%,)合伙新注册成立B公司(字号与A公司名一样),接续经营原A公司业务, 甲当法人,乙当任总经理,丙任副总,丁任财务经理,同时甲将原A公司转给亲戚去挂名经营其他业务。B公司经营4年多来股东因经营分岐时常不和,并有计划解散公司。甲最近发现乙、丙、丁3个股东合伙在外已注册一家公司并买了地,准备经营与B公司相同业务。现乙、丙已离职不在公司任职但仍是股东,每月回司开股东会及看报表、涉及5000元以上的开支签字,丁仍然在B任财务经理。
问:1,乙丙丁行为有无违法,甲可以怎么做?
     2,甲想解散B公司,乙丙丁不想解散,甲能怎么做?
2013-07-20 22:33 bmxxw(福建-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韦云律师  电话:13801694259  2013年07月21日 00时03分
1.违法。给A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2.依法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20 22:41
看合同有没有竞业禁止的约定,如果没有,是可以的。
3 王来江律师  2013-07-20 22:41
不行的,不得经营与原公司相同的业务。
4 110网律师  2013-07-20 22:42
你好:一般不可以
5 林月钰律师  2013-07-23 17:04
一般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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