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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赔偿
事故赔偿 事故发生在2013.7.2,当事人是我的亲生母亲。事发当天早上9点左右,我妈妈正在给当地的一个大型的菜市场里的一位她经常去帮忙送饭的一位卖豆腐的摊主帮忙看豆腐摊。当时,一个少数民族开着一辆长达13米的拉菜的大车,给菜市场的老板送这车土豆。当时,因为自家的豆腐卖完了,豆腐摊的老板夫妇,去隔壁不远的其他豆腐摊拿豆腐。就在这时,那辆大车直接向豆腐摊撞去,当场除了我妈妈还有其他一位少数民族,之后也死了。我妈妈头部撞击严重,脑组织死亡,送往医院抢救不效而死亡。目前交警大队正在划分%E
2013-07-20 15:52 qihuan……(新疆-和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20 17:47
应该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2 张  静律师  2013-07-20 19:30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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