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负什么责任 因为饮水问题,领导曾先后四次给对方打招呼,叫他们不用水时将水关了(因为我们无偿给他们供水),但对方却一直不理不采,仍然在用完水后不关水,将水敞放,导致我们80多人无水可用。第五次领导去处理时却被对方打了。报警后,警察就带上领导、下属等去指认打人者,在指认的过程中与对方发生冲突,下属不慎将对方一人打成重伤。请问领导在此次事情中应负有什么样的责任?
2013-07-20 15:24 541222……(四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3-07-20 21:44
领导在这个事情中没有责任。
2 张 静律师 2013-07-20 19:27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 110网律师 2013-07-20 20:21
你好,视具体情况而定,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如有疑问,可致电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