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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打人案件,警察局已立案。
入室打人案件,警察局已立案。 6月5日晚上十二点多,我一个同学的同事带了三个人到我家里来打我。在此之前,我接了我同学电话,说是我同学男朋友,打电话那个人正在追我同学,他一气之下就来我家将我眼睛打伤,致使我的眼部视力严重下降甚至可能失明,眼眶骨骨折和脉络膜破裂。但是那边也有一个人受伤,但没有我严重,现在已经好了。请问 我这种情况提起诉讼胜诉的机会有多大呢?我的伤情属于几级伤情?能要求对方赔偿多少?谢谢。急需回答,拜托。现在我只能做伤情报告不能做伤残报告怎么办?
2013-07-20 15:23 111811(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7-20 15:24
等法医鉴定
2 刘海琴律师  2013-07-20 15:32
需要做法医鉴定。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金额具体以伤残级别为准。
3 张  静律师  2013-07-20 20:14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 110网律师  2013-07-20 20:25
你好,病情稳定后即可做伤残鉴定,警方会控制嫌疑人,你不用担心,届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可。如有疑问,可致电当面咨询
5 喻远军律师  2013-07-20 22:12
要依据鉴定结论进行确定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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