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女士有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力 律师好!苏女士是一位离异女士,后来改嫁一台湾丧偶男士柯先生,并办理结婚证,去台湾生活一段时间,但没有拿到台湾身份证。后来柯先生过世并留下一套房在福建莆田涵江,但没有写遗嘱说房子留给谁。在柯先生过世八年期间台湾的子女并未支付一分生活费给苏女士。他的小儿子(柯先生有三个女儿三个儿子,小儿子还未婚)回来大陆叫苏女士搬出去说要收回房子。苏女士不同意,请问律师苏女士有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力?谢谢!!!
2010-08-16 10:48 wfN4890(福建-莆田)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6 10:56
有权依法继承。
2 110网律师 2010-08-16 11:02
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的继承权。
3 110网律师 2010-08-16 15:06
有权继承,看房子是不是婚后买的,如果是,其中本就有苏女士的一半,另一半由苏女士和其他子女按份继承。若不是婚后买的,则全部由苏女士及子女按份继承
4 110网律师 2010-08-17 14:14
你好!房子如果是柯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则由苏女士和柯先生的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如果房子系柯先生和苏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则柯先生享有的部分,由苏女士、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
5 110网律师 2010-08-17 15:51
作为合法妻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苏女士有权继承。
1、看房子何时购买的,若是在苏女士与柯先生结婚前买的,那么属于柯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按照法定继承由苏女士和6个子女共同继承,一般平分。
2、若房产是在苏女士与柯先生结婚后买的,那么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属于苏女士的,另一半才是柯先生的遗产,再由苏女士和6个子女共同继承。
1、看房子何时购买的,若是在苏女士与柯先生结婚前买的,那么属于柯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按照法定继承由苏女士和6个子女共同继承,一般平分。
2、若房产是在苏女士与柯先生结婚后买的,那么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属于苏女士的,另一半才是柯先生的遗产,再由苏女士和6个子女共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