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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孩子的扶养费问题
离婚以后孩子的扶养费问题 我2009年1月份离婚,当时签的协议书,只是要求男方每个月给孩子上保险300元。这保险是孩子出生时就上的,已经交了8年了,我们离婚已经1年多了,孩子上学,生活,生病,报艺术班等等花费全是我和我父母在承担。而且当时协议上签的抚养费截止到女儿十八岁。现在想想十八岁正是上大学的时候,我一个人承担的太重的责任了,而且我无行中给父母也带来了压力。我想问问是否还能重新签协议,如果男方不同意,我是否可以上诉。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当处我们孩子的报险是有红利的,是每三年返2400元钱,请问这比钱是否应该男方给予我的女儿。
2010-08-16 09:40 紫色蝴蝶(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08-16 10:34
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讼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0-08-16 09:45
你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的。保险红利是孩子的,必须给她。
3 滕月辉律师  2010-08-16 10:17
若对方有能力,可要求变更抚养费。保险红利事宜得具体看受益人是谁而定。
4 110网律师  2010-08-16 10:19
给孩子上的保险,孩子是受益人,得到的红利应属孩子。孩子年满十八就不能享有法律规定的抚养费了,除非父母自愿。
5 孙新律师  2010-08-16 11:34
1、你们之间可通过协商解决,如不能
2、你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保险分红要看保单而定。
3、你也可委托律师办理,如需要可电话咨询。
6 孙新律师  2010-08-17 20:32
如果男方不同意重签,只能等将来发生时再要求男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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