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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债务偿还问题
父亲债务偿还问题 父亲投资失败,现在才发现欠下近20万亲朋借款无息,40万的高利贷,3-4分/月的利息,每季度还息,其中30万是5年前以房产证做抵押的,房子评估90万。例外10万是去年大哥做的担保借的。由于近两年没能还息,房子没能出售,高利贷曾限制父亲行动,逼迫大哥签字担保,并且息计入本。同时父亲因一刑事案件被判刑一年缓刑2年,父亲人在外尚未去取判决书。现在父亲已多月未回家且没有联系,出走之前提出跟母亲离婚未去登记。如何父母离婚的话,这笔债务是否会转入大哥名下?大哥已婚有个5岁儿子,是事业单位职工,无房产无储蓄,是没有能力偿还的。现在大嫂知道这件事提出要跟大哥离婚,如果离婚的话,大嫂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如果父亲再不回家无法联系,是不可以按失踪处理?现在该如何处理债务问题?父亲最后是否会被追捕?
2013-07-19 09:50 yhxven……(湖南-邵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7-19 10:25
属于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
2 110网律师  2013-07-19 09:57
婚内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除非她能证明此笔债务当时即为个人债务,或者他们的婚内财产各自所有,且借款人明知此约定。
3 孙新律师  2013-07-19 09:58
债务是父母的共同债务,你大哥只是担保人。是民事纠纷,你爸爸不会被刑事拘留。
4 何翠主任律师  2013-07-19 09:58
您大哥作担保的借款,您大哥有还款的义务;其他以您父亲名义借款的,您大哥不需要承担
5 张  静律师  2013-07-19 10:03
你大哥担保的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其他的无需还钱
6 110网律师  2013-07-19 10:05
你大哥担保的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其他人的无需还钱
7 陈晓云律师  2013-07-19 10:27
担保人与债务人都有连带偿还义务,跟债务人是否离婚有关。
8 110网律师  2013-07-19 20:27
你大嫂应该承担部分还款责任
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同失踪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申请人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债权人以及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 2.失踪的时间或者失踪的情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二年。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如果某公民下落不明已满四年,在这种情况下,被申请宣告的人下落不明的时间既符合宣告失踪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期限,是宣告该公民死亡还是宣告该公民失踪,取决于该公民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3.申请人必须递交申请书。申请人不能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者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申请人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4.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人失踪或者死亡,应当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此类案件由下落不明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也便于人民法院审查和认定事实,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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