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在其父亲过世后 对奶奶家的继承权 家庭成员:奶奶,爷爷(过世)长子+妻子+儿子次子(过世)+次子妻子10年前离异+次子女儿。奶奶家的房子是公产房(2室1厅),老太爷去世后,奶奶、长子、次子协商经公证把大间房本名由爷爷改成长子名,小间为奶奶。后来次子因病去世后,奶奶计划通过置换把小间房本名由奶奶改为长子,然后把现金流给孙女。但老太太这种操作是否 保护了长子,公产房以注册名子为准?以后次子的女儿是否还有法律依据来索要房子呢?还是公产房不以名字为准,倒时候孙女还是有继承权(因为好像父亲过世后继承权就自动落给她)?
2010-08-16 05:48 rPV3262()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16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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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晓云律师 2010-08-16 06:13
公产房已经取得私产权的,才可以由产权人处分,并在继承事实发生后由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