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房屋委托管理合同,受托方擅自拿走屋内东西,其行为属于何性质,房东如何办?
房屋委托管理合同,受托方擅自拿走屋内东西,其行为属于何性质,房东如何办? 中介公司让房东与它签订房屋托管合同,要求房东给予一个半月的免租期,然后抬高价格出租,赚取差价和中介费。请问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中介公司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内物品挪作他用,然后不予归还,房东与中介公司交涉长达一年多,要求归还或赔偿,中介公司开始采取拖延的办法,最后答应以很低的价格给予赔偿,说公司有内部规定,只能赔这麽多。
   请问:1、中介公司的行为是属于啥性质?是非法占有吗?
         2、房东由于缺少了出租房屋的必需品,直接影响了房屋的后来的出租(租不出去或者必须降价出租),房东可以如何做?(购买替代品又怕到时东西还回来没地方放,再说买物品的钱由谁来承担?)房东可以向中介公司索要哪些赔偿?(物质和精神)
2013-07-18 15:59 userxw……(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3-07-18 16:01
如果数额较大,可能涉嫌犯罪
2 孙新律师  2013-07-18 16:01
中介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起诉中介或到当地建委投诉!
3 王晔律师  2013-07-18 16:05
收集证据,起诉中介,要求赔偿出租房屋的必需品,以及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4 张向锋律师  2013-07-18 19:29
1、不合法。2、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3-07-18 22:46
可以直接起诉中介,要求赔偿出租房屋的必需品,以及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