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押金退还!问题 我是房东有个男的想租我的商铺,说好了7月底签合同,在这中途他想来看下商铺怎么装修啊,考虑下租不租等,我最近很忙不想天天跑去给他们开商铺的门,我于是就让他们给我了5000元作为商铺在这期间如有损坏赔偿的押金,并把商铺的钥匙交给了他们,最后给他们开了一个收条,“收到XX的押金5000元,7月30日签合同,一年租金87000元,一年一缴。”我在下面签了我的名字,留了我的电话。7月18日的时候他们打电话给我说他们发现周围环境不适合开他们的铺子,想把找我把钥匙还我,然后让我把5000元押金退给他们。我想问下这个情况下我可以不退他们押金吗?
2013-07-18 14:19 wql506……(四川-成都)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7-18 15:26
押金不是定金
2 江晓辉律师 电话:13707985422 2013-07-18 15:39
押金不是定金,应当退还,押金是在对方损坏物品时作为赔偿用的。
3 何青超律师 2013-07-18 14:22
你好,押金不是定金,应当退还,押金是在对方损坏物品时作为赔偿用的。
4 110网律师 2013-07-18 14:23
财产没有损坏,应该退还
5 110网律师 2013-07-18 14:25
最终没有签订合同,但押金不是定金,应当退还,押金是在对方损坏物品时作为赔偿用的。
6 张 静律师 2013-07-18 14:27
不是定金要退的
7 110网律师 2013-07-18 14:37
你好,押金不是定金,如果没有损害物件押金是需要退换的。
8 李小利律师 2013-07-18 15:54
你好,应该退的,如果在期间有损坏财产可以要求赔偿。
9 都燕果律师 2013-07-18 16:04
你好,需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
10 110网律师 2013-07-18 16:41
你好,押金应当退换,但商铺有损害的可以适当扣除,建议协商解决。
11 110网律师 2013-07-18 16:57
可以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