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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上持有20万的借据,对方以房屋抵押,但是10月才到期。利息到现在已经拖欠一万多
我手上持有20万的借据,对方以房屋抵押,但是10月才到期。利息到现在已经拖欠一万多 我手上持有20万的借据,对方以房屋抵押,但是10月才到期。利息到现在已经拖欠一万多,借据上有注明利息按月给。这样能起诉吗?
2013-07-18 13:31 微信用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7-18 14:00
可以起诉法院
2 张  静律师  2013-07-18 13:33
可以起诉法院
3 110网律师  2013-07-18 13:34
可以起诉
4 孙新律师  2013-07-18 13:34
到期日不支付利息,可以起诉要求给付利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到期日不还20万借款,可以行使抵押权,变更房屋产权登记。
5 徐道德律师  2013-07-18 13:38
可以起诉。
6 陈晓云律师  2013-07-18 14:00
可以起诉还本付息
7 杨振中律师  2013-07-18 15:05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依约定支付利息,但利息过高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如到期债权未得清偿,则可行使抵押权,将抵押房屋变卖,所得价款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以保障您债权的顺利实现。
如仍有疑问或需要详细答复,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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