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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要求对这处房产按夫妻共有财产分配吗??
我可以要求对这处房产按夫妻共有财产分配吗?? 2003年丈夫的爷爷拆迁分得两处房产,将一处房产赠与丈夫,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当时口头约定丈夫需回上海照顾老人生活。2005年我们由于个人原因需离开上海,无法照顾老人。老人要求将房产收回给丈夫的父亲。2007年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证更名给他的父亲。现在我要离婚,请问我可以要求对这处房产按夫妻共有财产分配吗??
2010-08-15 20:18 cgh761……(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袁文祥律师  2010-08-15 20:27
如当时房产是赠与你们的,作为共同财产。你可以起诉撤消变更给他父亲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2 李军律师  2010-08-16 10:27
当时是赠与你给丈夫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此为附条件赠与,你无法满足条件,老人有权收回房屋。
无论从哪个角度,你都无权主张房产份额。以上是基于双方诚实信用的情况下作出的分析判断。
不诚信的话,有可能有机会争取。
若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3 110网律师  2010-08-16 13:49
当时房产应属赠与你丈夫,这在法律上要看当时你爷爷是否明确赠与孙子一人,如有明确则不能人为夫妻共同财产,无明确表示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
4 110网律师  2010-08-16 18:14
你可以要求分割该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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