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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两处房产属婚前产出还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该两处房产属婚前产出还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1985年结婚。婚前父亲分的福利房一套,供我们结婚用,房改时我们以夫妻的名义买下(产权证是对方名)。另一套是老家私自建的平房(没有任何证),婚后城建拆迁,我们夫妻出资购买获得产权(产权证是我的名)。
现今由于感情不合,提出离婚。对方提出这两套房都是他婚前所有,我不得分割。
请律师法官根据婚姻法应该怎样判的这两套房产的分割归属。谢谢律师!
2013-07-17 14:13 zhenni……(河北-廊坊)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年07月17日 14时14分
由于感情不合,提出离婚
2 孙新律师  2013-07-17 14:15
第一套房子因为是你父亲的福利房,你可以享有权利,第二套为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3 110网律师  2013-07-17 14:16
你好!第一套房子因为是你父亲的福利房,你可以享有权利,第二套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4 孙新律师  2013-07-17 14:21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5 陈晓云律师  2013-07-17 14:41
两套都是夫妻共有,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
6 110网律师  2013-07-17 15:03
两套都是夫妻共有,一般平分。
7 孙新律师  2013-07-17 17:28
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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