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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房屋拆迁中产权调换的问题
请教关于房屋拆迁中产权调换的问题 背景:一临街门面房,房产商二度开发要求拆迁。条件是拆一赔一,超过两年建筑期后按照每平方6元补偿损失。
1.只签订协议,不公正可以么
2.无法确定位置,在原有的基础上会后退几米。但不提供设计图纸或者施工图纸,如何可以在合同中明确原先位置平行后移,大致位置不变。
3.签订协议时,需要标注面积不超过原有2平米,原先52平方米。多出的面积将会按市场价格卖给被拆迁方。但是市场价格非常高,标价却实际并不对外销售,由开发商内部消化。
4。将营业过度费列入了额外奖励,感觉不合理。
5、门面房是出租出去的,拆迁当时合同没有到期。除了搬迁补助费,是否还需要支付给租房子的人营业损失费。感觉不对。
6、建设期间两年的损失不予补偿么,开发商计划只赔偿搬迁费,经营损失费大概2000元。

   根本谈不下去任何条件,不图占着什么只是不希望受骗。所以拜托诸位能够解答下上面6个问题中的一些。感谢感谢。
2009-01-16 08:12 godorb……(河南-信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1-15 09:43
合同非必须公证才有效.当然公证后的合同更好.你担心的问题完全可以在合同中明确下来,只怕开发商不同意你的要求啊,为此,你一定要椐理力争.
2 孙新律师  2009-01-15 10:47
协商解决。
3 110网律师  2009-01-16 09:04
在当地应有拆迁补偿办法,你可以去查阅.如你和开发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到房产局申请拆迁裁决
4 110网律师  2009-01-16 09:46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不签协议。联合其他被拆迁户,共同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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