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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撞人想一句“没钱”了事
电瓶车撞人想一句“没钱”了事 您好,我的妈妈于6月13日被电瓶车从后面撞倒导致颅内出血以及手掌骨骨折,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住院治疗13天,肇事者判定为全责,但是他只付了钱两天的医药费,后面就不管不顾,问他要钱治疗态度恶劣,直接把我们的号码拉黑,出院后找他去派出所协商解决,但他以一句“没钱”就走了,他家的条件的确不好,没什么值钱的东西,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13-07-16 15:30 Sandra……(浙江-衢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3年07月16日 16时00分
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7-16 16:23
等有钱了在执行
3 王来江律师  2013-07-16 15:32
向法院起诉他。
4 110网律师  2013-07-16 15:33
向法院起诉
5 李俊杰律师  2013-07-16 15:33
到法院起诉维权!
6 李建成律师  2013-07-16 15:39
您好,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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