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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本人在前段时间于一辆电瓶车发生刮擦 电瓶车人摔倒了,到现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费用明细也下来了,现在有3个问题,1,在医药费方面,除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钱之外还有一部分自费的是要如何解决?2在医院的出院记录里医生写明了随访一个月,其中有18天是住院的,保险公司的赔偿也是18天,那余下的12天赔偿是该怎么解决?3对方提出说,在出事故以后的几天里要考驾照,考驾照的钱说不能退了,然后说要我出这笔钱,我比较在意第三点,感觉上是有点在敲诈勒索的意思
2013-07-16 15:12 bon584……(浙江-丽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7-16 16:17
第三点不用赔偿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7-16 16:54
的确照成了第三点损失,你就应当承担。
3 梁森律师  2013-07-16 15:14
交通事故最好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提起索赔诉讼!
4 110网律师  2013-07-16 15:26
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
5 张  静律师  2013-07-16 15:43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6 刘青芳律师  2013-07-16 16:06
你好,1、2、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向肇事者索赔;
3、伤势治愈以后可以安排考试,不必退费,也不是必然的经济损失,所以不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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