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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能在只有人证没有物证的情况下判定双方责任吗?
派出所能在只有人证没有物证的情况下判定双方责任吗? 在喝酒过程中,被别人打了,时间是中午两点,一起喝酒的除了自己,都是对方的亲戚和生意伙伴,对方4点半报案,报案理由是嘴破了,说是我咬伤的,证人都是他们自己人。派出所说我们没有证人,所以只能找对方调解,(但是对方的嘴明显是撕裂伤,不是牙齿形成的对合伤)。我要求对方举证,他的伤口是咬伤,但是到现在没有结果;1、派出所会只因为人证具备,物证不能证明的情况下,就认为我是过错方吗?2、如果因此派出所就认为我是过错方,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2013-07-16 14:10 longji……(河北-石家庄)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冉兵律师  电话:13635309631  2013年07月16日 14时19分
可对对方的伤提出鉴定。
2 李世泽律师  2013-07-16 14:20
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都是证据。要结合其他具体情况而定。
3 李建成律师  2013-07-16 14:32
您好!协商不成的话,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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