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相撞 本人骑电动车在金鸡湖大道非机动和一辆电动车追尾 当时对方大人没事 小孩把头碰破 交警把所有责任算到我一个人身上不知是否合理对方车子上载有1小孩前面把上还有1个大袋子 难道他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我现在拿了5000的医药费但他们还不知足在要3000 我是个外来打工的也是刚找到工作之前的钱都是借的就当任命自己也不懂 可现在我实在是拿不出了还不知道他以后还会不会在要 请求顾律师的帮助谢谢 感激
2010-08-15 07:41 380375……(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5 14:49
已回复
2 2010-08-16 10:14
您好!
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