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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了对方还要求赔偿医药费
被打了对方还要求赔偿医药费 7岁小伙、在7月14号6点左右被一个60几岁老头用鞭打了一鞭子,小伙给了老头2拳,之后老头报警了,还去住院了要求小伙赔偿医药费和精神费,我想问我小伙有证人说他先动手的,鞭打的伤势为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不给他赔偿医药费和精神费可以么?还有就是小伙上述要求老头赔偿有里么
2013-07-15 17:16 王宏鑫(辽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7-15 17:22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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