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期间,被同事人身故意伤害如何处理 本人打工期间,同事(2009年劳教释放)向老板索要工资不成,不知何原因用随身刀具将本人砍伤,现已被拘留。目前老板承诺承担医药费。下一步应该怎么办?帮我解析一下,谢谢!
2013-07-15 12:40 寻求真象(四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7-15 12:42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李小利律师 2013-07-15 14:31
你好,你可以向侵权人提出人身损害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3-07-15 15:25
你好,回复如下:
1、你同事的刑事责任由公权力机关负责追究,你不用担心;
2、你可主张的民事赔偿部分,除医疗费外还可主张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1、你同事的刑事责任由公权力机关负责追究,你不用担心;
2、你可主张的民事赔偿部分,除医疗费外还可主张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