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做属于正当防卫吗? 我家邻居的房子出租给一个开洗头房的人,他们店里的人经常半夜起来撒尿尿在我家门上,有一次被我撞到,我就和他争吵起来,他的一伙朋友听见我们争吵就从店里拿了把刀出来要砍死 我在与那个拿刀的家伙夺刀的过程中把他的手腕划伤了,几天后他们说做了鉴定是轻伤害,现在派出所要我拿出4万块钱赔偿他们还说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请问,他们这么做合法吗?我这是不是属于正当防卫???
2010-08-14 22:15 马上(安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3013075727 2010-08-14 23:23
根据你的陈述属于正当防卫,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 110网律师 2010-08-14 22:34
依据你介绍的情况,你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你的责任。
如果有需要律师介入,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如果有需要律师介入,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3 王成军律师 2010-08-15 07:58
你要据理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