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索赔问题 大概6月份的时候,我爸开三轮车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的自行车,没撞到人,但是由于那人的躲避导致他的左腿的脚趾弟1~4骨折(那人体型较胖难保持平衡),已东拼西凑得偿还了医药费,我家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对方还要去索赔不等的营养费,鉴于我家的情况,我认为我们没必要赔偿那些钱,请相关人士给我一些意见!谢谢!!!!
2010-08-14 21:43 284082……(福建-厦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14 21:50
索赔应该有医院的诊断和法律依据 否则不支持的。
2 110网律师 2010-08-15 10:45
如果要求不合理,可以不予理会,由对方起诉,你们积极应诉就可以。
3 林民敬律师 2010-08-16 00:18
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警,同时把伤者送至医院治疗,并让交警来处理,让处理此事故的交警根据形成此事故的事实,作出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分担,一般情况下侵权者负有先垫医疗费的责任;同时受伤者,要注意保存好医疗票据等,以便双方在责任分担后进行理算。同时认定书确定责任分担与赔偿后,可请求交警对此事故进行调解,要是调解不成可向有关法院起诉,但要是对此认定书不服,可向上一级要求复核。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伤残了,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的慰抚金等。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伤者治疗后来计算,因计算此赔偿数额较大,建议请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提示:Q Q:52689433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当遇到具体法律事务时,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宜,可保留本律师联系方式,期待与您有更进一步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