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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怎么认定?由哪个部门认定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怎么认定?由哪个部门认定 某建筑工地在浇筑混凝土时,由混凝土公司负责提供并泵送至浇筑部位,在泵送的同时,突然间堵塞了,混凝土公司开泵车的操作人员加大压力,突然泵管猛烈左右摇摆几米击打到正在施工的人员头部几米远然后掉了下来,两米多高。赔偿全部由施工单位全部先支付,混凝土公司没有支付,现在停工一个多月了还没有复工,请问:这个事故责任怎么认定?是哪个部门认定的?理赔款怎么定?因为此次事故引起的停工损失怎么办?事故调查报告还没有出来难道一直不能复工的吗?急急急!
2013-07-14 19:45 zhazh(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7-14 19:51
向主管部门提出
2 孙新律师  2013-07-15 08:52
事故由建设局安监部门负责,赔偿后可以向混凝土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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