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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四个月发现左膝半月板损伤,能否起诉
交通事故后四个月发现左膝半月板损伤,能否起诉 我与3月21日被车撞伤,当天做了检查未发现骨折,就回家休养。受伤一周后,因车主找了认识的人,便做了了断。四月后左膝行走仍然受限,重新做了核磁,才发现左膝半月板损伤,可以重新去找车主,寻求经济赔偿吗
2013-07-14 14:53 荆晓坚(山西-临汾)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3年07月14日 14时54分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7-14 14:55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的
3 孙新律师  2013-07-14 14:54
可以要求对你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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