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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天津大港 事情是这样的 简单说我在超市上班 上班时就是遇
我在天津大港 事情是这样的 简单说我在超市上班 上班时就是遇 我在天津大港 事情是这样的 简单说我在超市上班 上班时就是遇到不讲理的人 她先动手打我 我反省快回了过去 不小心抓破了她胳膊 就没完没了 后来又叫了她姐姐来 她姐姐带了一帮男的 进来就打我 打的我头现在还很疼 而且那边还想让我个人赔偿呢 后来店长说给拿点营养品 我下午头疼的厉害去了医院 回来打电话跟她请假她还怪我当时为什么不说头疼的事  我说当时只是头晕 没以为这么严重 谁知到到家之后头疼的像炸了一样 她说要是我说了也许对方不会讹那么多东西走 现在领导就一直拿这事闹大了我会受处分要挟我 我是想让单位给我个说法 不管我做的对与错 也不该任由那帮人进来打我  若我现在报警会怎样处理 我妈妈去找过领导 看了监控 对方动手的看的很清楚 但后来来一帮人打我的却看不清楚 但是有人证
2013-07-13 13:43 微信用户(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7-13 13:56
先进行工伤认定,之后要求赔偿的
2 张  静律师  2013-07-13 13:45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 刘秀章律师  2013-07-13 13:52
1、属于工伤,可以申请进行申报】
2、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4 刘青芳律师  2013-07-13 14:10
你好,建议及时报案,并做法医鉴定,如果在轻伤以上,则嫌疑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具体数额以实际损失为准。
5 齐志龙律师  2013-07-13 15:11
协商不成报警
6 孙新律师  2013-07-13 19:10
报警处理
7 孙新律师  2013-07-13 21:53
可报警解决,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因此产生的医药费等实际损失可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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