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开餐馆 扰民 家住2楼,楼下房东租给了 几个新疆人 并且开了餐馆 属于无照经营 并且没有卫生许可证 每天晚上凌晨2点开始 做饭 开抽油烟机 并且噪音很大 造成了严重的环境 卫生 以及噪音的干扰 家有老人 并且患有疾病 严重影响到了家人正常的生活 多次联系不到房东 反映给工商局 卫生局 环保局 最后也不了了之 多次与新疆人老板协商也为得到解决 并且还拿菜刀威胁 受到了人身安全的威胁 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帮助 多谢!
2013-07-12 12:20 粉色的三淑(北京-朝阳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3-07-12 12:25
你好,向政府部门投诉解决。报警。
2 110网律师 2013-07-12 12:25
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
3 孙新律师 2013-07-12 12:29
向政府部门投诉
4 孙新律师 2013-07-12 12:42
报警解决。
5 孙新律师 2013-07-12 13:00
向政府部门投诉
6 110网律师 2013-07-12 13:35
你好,建议积极收集证据,可以报警或诉讼维权。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且公开赔礼道歉,因此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赔偿的范围应当以受害人在侵权期间受到的实际损失为标准,也可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利益来计算。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且公开赔礼道歉,因此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赔偿的范围应当以受害人在侵权期间受到的实际损失为标准,也可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利益来计算。
7 乜庆祥律师 2013-07-12 13:41
可以报警或诉讼
8 孙新律师 2013-07-12 13:56
可以投诉
9 李同红律师 2013-07-12 14:23
你好,可以报警。
10 孙新律师 2013-07-12 14:36
向政府部门投诉解决。
11 徐卫东律师 2013-07-12 21:58
要看房屋是什么性质的,商用还是民用,如果是民用房,他们作为商用的你们可以向物业提出异议;如果是商用房的话,一定的吵闹肯定是难免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你们也没有办法。
如果你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可以报警处理。
如果你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可以报警处理。
12 怀向阳律师 2013-07-12 22:58
可以向派出所反映该情况,对于对方威胁行为,可以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