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之后,警察有要求拘留 当事人将汽车停泊在路边,被害人(大概60岁左右老年人)骑电瓶车撞到当事人车上(有监控录像),之后当事人要求和解,被害人不愿意,且被害人打电话叫人,当事人怕挨打,当事人就开车离去,之后被害人家属报警,当事人被交警拦下,当事人已经带被害人检查住院,能下地行走,且无大碍,当事人已愿意承担一切费用,且车已被交警扣留,而且被害人也无异议,交警却突然打电话要求拘留当事人15天,请问,有权利吗(注:是被害人直接装到当事人车上,当事人车已经停在路边,已经拉过手刹,有监控录像)
2013-07-12 12:06 xuyadi(广东-云浮)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7-12 12:07
看交警处罚是否合法,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12 12:08
对行政拘留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 柴海艳律师 2013-07-12 12:08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你本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我的补充: 2013-07-12 12:09
针对你的情况,无法判断交通部门是依据什么法律规定,对你进行行政处罚的。
4 110网律师 2013-07-12 12:13
对行政拘留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110网律师 2013-07-12 12:13
你好,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可以行政拘留。
6 110网律师 2013-07-12 12:37
如果你本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7 江珍来律师 2013-07-12 12:39
不用拘留。
8 张 静律师 2013-07-12 13:28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