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的离婚,我想知道我可不可以索要赔偿? 我与老公于2008年7月31日结婚,我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并于2008年7月29日双方经过慎重考虚结婚,婚后不久怀孕,怀孕期间原告没有尽到作为丈夫应尽的关怀与照顾,并造谣说我(老婆)要求老公打30万到我的银行卡上,为此,我在孕期中身心都受到极大的打击,我自问此生无愧于人,光明磊落,不料意平白无故受到的冤枉,心情十分低落,精神上也受到刺激,甚至吃不下饭,一个星期轻了五斤,妇产科医生以为胎儿有变,急忙叫我去照B超,幸好胎儿没事,吵架后现一直分居。
老公提出和我离婚,我不想离,如果真的要上法庭,我可不可以让他赔偿我,(这样是不是虐待家庭成员)
老公提出和我离婚,我不想离,如果真的要上法庭,我可不可以让他赔偿我,(这样是不是虐待家庭成员)
2010-08-14 09:13 zhaoxi……(浙江-丽水)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8月14日 16时27分
没关系,你现在怀孕期男方不可能提起离婚之诉的,现在你们双方感情出问题可以好好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