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2013年4月13号,我骑车被肇事方开车撞倒,以致踝关节内踝骨折,肇事方全责,而肇事方买的是民安保险的全保车险,现在我的伤情恢复的差不多了,我应当向他索要哪些项目的赔偿呢?保险公司可以跟我赔付哪些项目的费用呢?
敬请闵彤律师给予相应的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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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1 11:42 lt521o(湖北-宜昌)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7-11 11:56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交通事故责任比例由交警队认定,且以交警队认定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如对结果不满可以再3天内申请复议.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交通事故责任比例由交警队认定,且以交警队认定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如对结果不满可以再3天内申请复议.
2 刘青芳律师 2013-07-11 12:01
你好,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索赔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以实际损失为准,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到法院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3-07-11 12:02
您好!您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下列费用: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建议起诉解决,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这样赔偿最到位,你也可以尽快拿到赔偿款。
4 郑鹏律师 2013-07-11 12:29
你好,你踝骨骨折,可能构成伤残,建议你去伤残鉴定机构做个伤残鉴定,如果构成伤残,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你的损失由对方车辆所投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方赔偿。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