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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球以外事件
打球以外事件 2010年6月.我和同学去天津迎水道南开大学分校打球.我门自己找了个人少的篮球筐投篮.当时场上有3个不认识的人和我的两个同学.一共6人..后来又来了两个人主动要求加入.就这样我门凑成了四对四的比赛.打球10分钟左右我做了一个上篮的动作球进了.过了几秒钟那人说哥们别打了.我手搓了,我门一看错位了难个男的说是我上篮的时候给弄的.当时其他人也没看清是谁弄的.大家刚打几分钟没有火气.我只是属于简单防守.然后他要求我给他看病我拒绝了.他21岁我才16岁.他就拨打了110报警.到了公安局他要求赔偿1500元.我没有接受.最后他起诉了我 我想请问我是否应该赔偿.如果赔偿具体的法律文件是什么.我该赔偿多少.我有2个同学能证明我说的是事实.
2010-08-13 23:42 327707……(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08-14 14:05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2 孙新律师  2010-08-14 08:55
只要对方没证据证明你就不用赔偿。
3 李建成律师  2010-08-14 17:52
谁主张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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