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款入股时间分配合理吗 我公司是05年改制成股份公司的,当时是有8名股东出资545万元,后于09年为了完善股权结构,公司确定扩股,扩股后由23名股东出资455万,后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11年4月进行了股权转让,在股权转让后在分配转让金问题上出现矛盾.政府出面出具了处理意见书和分配方案,05年按3倍分,09年按1倍分。请问律师该处理意见书合法吗?这种分配方案合理吗?股权转让金该按什么来进行分配
2013-07-11 09:03 倾听声音(山西-吕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7-11 09:09
如果属于民营资本,利润和清算方案应该由权属人,股东协议,政府超越职权
2 聂晓东律师 2013-07-11 09:25
政府不应干涉公司内部事务,分配方案是否合理应有股东会根据公司资本、盈利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