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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上门滋事,双方都有受伤,现要求索赔5000,是否合理
对方上门滋事,双方都有受伤,现要求索赔5000,是否合理 侄女和公婆闹矛盾,把自家的贵重物品(电视,冰箱等)搬到同村的姑姑家,扬言分家,男方的亲戚就以为是女方姑姑在中间挑事,就到女方姑姑家闹事,双方大大打出手,都有不同程度受伤,当时报警,男方姑姑家亲戚验伤,女方亲戚未验,事后女方被请去拘留过7天,后放出来,现男方亲戚以自己在女方姑姑家受伤为由,要求对方姑姑(董某)索赔5000,请问是否合理。(董某60岁,丈夫去世后单身,3个子女均在苏打工,打架当时董某的弟弟和弟媳及侄子在其家中,为保护董某出手伤人,也有受伤,但未验伤)
2013-07-10 21:02 284014……(河南-三门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浩律师  电话:15138178169  2013-07-12 08:51
打人事件和你姑姑有关系吗?如果有关系,你姑姑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3-07-10 21:18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3 110网律师  2013-07-10 21:59
伤残鉴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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