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争执导致身体背部有三处刀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我姐姐在搬家的时候与二房东发生争执,导致我姐姐背部被砍了三刀,脸部和身体其它部分都有伤处。一处严重伤口长约20厘米,深8公分左右。我想问这样够不够成故意伤害罪.是对方先动的手.派出所偏袒对方我们该怎么办?
2013-07-09 19:35 清秀可人(吉林-长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柴海艳律师 2013-07-09 19:37
如果构成轻伤害,要承担刑事责任。
2 张 静律师 2013-07-09 19:50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 110网律师 2013-07-09 19:56
如构成轻伤,打人者将负刑事责任,同时负民事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4 110网律师 2013-07-09 20:01
需要承担责任
5 孙喜春律师 2013-07-10 04:53
按你 陈述,应该构成伤害犯罪,建议报警后通过鉴定确定伤情,走是否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6 钟欣主任律师 2013-07-10 09:41
报警解决,伤情请委托公安局鉴定,如构成轻伤则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请律师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