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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公证的问题
房屋继承公证的问题 家里有位老人,约40年前与现任妻子结婚,婚后无子女,婚后买房。现老伴去世,需要办理继承。老人年轻时在长海县结过婚,并有三个子女,离婚后子女判给前妻,再无联系。现任老伴去世后,为使孙女能落户大连,子女找上门来,让孙女的户口落在老人的名下。现想卖房,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怎么办?
2013-07-09 16:31 默默0710(辽宁-大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7-09 16:34
咨询公证机关。
2 毛健民律师  2013-07-09 16:34
咨询公证机关。
3 110网律师  2013-07-09 17:14
咨询公证机关。
4 王作勇律师  2013-07-10 07:56
具体事宜可以咨询公证处
5 110网律师  2013-07-10 09:14
从你描述看,孙女与儿子的关系可以确定。那么就联系老人或其子派出所户籍,看看原始档案有没有你们相互的父子关系,如果有请派出所出具。如果没有另行查找相关的父子关系信息。如果实在没有在户籍上就无法确定老人与孙女的关系,也就无法办理孙女继承老人的公证。但也可以通过DNA来确定老人与儿子的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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