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伤 我老婆和朋友出去吃宵夜,我和另外一群朋友在另外个地方吃,还是我送我老婆过去的,然后我老婆搭其中一个朋友的车回家,也不算很熟的! 被他老婆看见了!把我老婆当小三打了,内裤被撕烂了,门牙被打缺,嘴唇破损,肩膀淤青,膝盖淤青。请问算的伤轻伤不!该怎么起诉!你说这算倒霉催的不!
2013-07-09 00:20 hewaii……(江西-赣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3年07月09日 06时30分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王来江律师 2013-07-09 00:39
由法医鉴定是否构成轻伤。构成轻伤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构成,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9 07:33
直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处理,要求赔偿。。。。
请采纳。。。
请采纳。。。
4 罗亮律师 2013-07-09 13:23
您好,由法医鉴定是否构成轻伤。构成轻伤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构成,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