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法院找不到男方人,要我撤诉,我撤了,第二次起诉 第一次起诉,法院说联系不到男方,要我撤诉,我撤了,男方已经失踪一年了,在失踪之前他还吸毒,但我当时生气了没留下证据,被我发现后吵架失踪,有一二岁多孩子,一直在他父母家里,我没有他父母电话,只有以前的住址,后来他们家换房子了,新住址写不出来,到现在已经离上次起诉一年了,中途没有任何联系,也无他电话号码,也不知道他现在人在哪里,想问下二次起诉什么时间合适,法院能判离么?我这算二次起诉么?孩子会判给谁扶养呢
2013-07-09 00:08 191899……(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何翠主任律师 2013-07-09 07:04
您可以直接起诉,是否判离不好确定,
2 孙新律师 2013-07-09 08:54
您的情况不属于第二次起诉。
法院判决离婚的根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法院就会判离。
孩子的抚养权给您的可能性很大。
法院判决离婚的根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法院就会判离。
孩子的抚养权给您的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