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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同意离婚。我现在起诉可以离婚吗?
丈夫不同意离婚。我现在起诉可以离婚吗? 我从怀孕到现在儿子已经2岁多了。长期在娘家居住。以前每个周末都回去住1,2天。长期分离,加上丈夫对我的冷漠,什么都不管不顾。生活费也是婆婆给的。我们的婚姻已经有名无实。离婚的事我跟丈夫已经提了很多次,但是他就是不同意。请问,这样的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吗?
2013-07-08 20:23 郭金茹(陕西)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3年07月08日 20时53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7-08 21:09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建议收集两人感情破裂的证据
3 宋鑫律师  2013-07-08 20:25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建议收集两人感情破裂的证据。
4 梁森律师  2013-07-08 20:29
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他起诉离婚一般在你户籍所在地法院,你户籍所在地与你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你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感情破裂证据。法院会通知你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5 王学福律师  2013-07-08 20:32
可以起诉离婚。
6 徐志远律师  2013-07-08 20:33
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不判决离婚。
7 110网律师  2013-07-08 20:33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8 21:04
你好: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9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8 21:37
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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