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以后老板不给发工资,当初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什么证据,怎么办? 之前在一个私人企业上班,干了半年,由于受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克扣迟发工资,提出辞职,6月8号提出辞职,最后同意交接清楚才能离职。我把所有东西交接清楚了,到发工资的时候老板说我之前的事没处理完,不给我发。由于前期物流部门把所收的东西没有交回到我这里,所以导致我无法交给财务。但是我走的时候已经列的一份详细的表,给新来的人和领导看过,因为我只是负责签收物流给我的东西,然后交给财务,因为物流现在一直收不回来,我催过好几次,交不回来。所以就是由于这个,老板非要押这我的工资不给我发。我都交接给新来的人了,我觉得我已经交接清楚了,以后物流拿回来后可以直接交接给新来的人,然后在交接给财务。 但是老板就是不给我发工资,我说了好几次,人家就是不发,有点不讲理,因为公司从来没和我签过合同,所以我没有什么证据,我们也不发工资条。我想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下次去要工资的时候,拿手机把我俩的对话录下来,能做为证据吗?
2013-07-08 14:22 g76325……(陕西-西安)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7-08 15:10
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3-07-08 15:13
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发生争议,提请所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 张 静律师 2013-07-08 14:19
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8 14:23
保存可以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申请劳动仲裁
5 110网律师 2013-07-08 14:26
单位行为违法,您可以维权,建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进行劳动仲裁.
没有合同搜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没有合同搜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6 110网律师 2013-07-08 14:40
向申请劳动仲裁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8 14:54
提起劳动仲裁维权,你可以提供工牌、工服、工资卡及证人证言等能证明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具体电话咨询。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8 15:41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进行劳动仲裁.
9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8 17:53
可以作为证据。
10 康治斌律师 2013-07-08 19:48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你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并不需要单位批准;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1个月本人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6,《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8,你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你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并不需要单位批准;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1个月本人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6,《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8,你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1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8 20:2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及拖欠工资的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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