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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娘家嫂子的名誉在嫂子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庄基并出资盖房,如今哥哥和嫂子离婚了,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和法权益
以娘家嫂子的名誉在嫂子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庄基并出资盖房,如今哥哥和嫂子离婚了,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和法权益 以娘家嫂子的名誉在嫂子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庄基并出资盖房,如今哥哥和嫂子离婚了,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和法权益?   如今问题是任何手续都么有,只是在我哥和我嫂子离婚时,我亲自出庭说房子是我和丈夫曹某出资所建,法院最终把我和丈夫出资所建房子认定为第三方财产,提出我和丈夫出资所建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在受理范围内。但将哥哥和嫂子的财产合理分配,现在我让我嫂子将我和丈夫出资所建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嫂子答应,可又迟迟不过。 我该咋办啊?
2013-07-08 12:43 曹小福(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8 15:46
属于你哥哥和嫂子的共同财产,除非你有非常充分的证据或者当初你们之间有协议。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7-08 20:41
搜集你的出资证明或证人才能主张权利。
3 康治斌律师  2013-07-08 20:42
除非你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否则很难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我的补充: 2013-07-08 20:43

当然你们的出资可以要求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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